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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安全电子公章数字证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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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安全电子印章用户责任书
尊敬的国信安全电子印章用户: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数字证书中心(简称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作为权威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通过设在全国各地的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授权的安全电子印章受理机构为用户发放国信安全电子印章。 安全电子印章是一个包含用户身份信息和印章信息以及公开密钥等相关信息的电子文件,是各实体在网上进行签章活动的电子身份证。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通过对安全电子印章进行数字签名保证其正确性与唯一性,并通过基于数字证书的密码机制为网上进行签章活动提供信息安全保障。使用国信安全电子印章的用户有下述权利和义务: 一、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委托并授权在全国各地的国信安全电子印章审批受理机构进行用户的身份审核、录入工作。用户在申请安全电子印章时请按受理规程办理手续。用户一旦提交国信安全电子印章申请,即表明用户同意本责任书的所有条款。 二、国信安全电子印章用户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如实提供申请安全电子印章所需的资料。如因用户故意或过失提供的资料不真实,即用户未能公开实质性的事实,导致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签发的安全电子印章信息不实而造成的后果,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不承担责任。 三、在通过国信安全电子印章受理机构的审核、录入和收取用户电子印章服务费后,用户需待身份核实和印章制作后即可获得安全电子印章及供经办人收讫和持章人启用的密码卡。用户应妥善保管密码卡,持章人应亲自打开并用其中的印章密码在国信安全电子印章申请平台进行安全电子印章启用。 四、申请国信安全电子印章的用户须使用经合法途径获得的经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认可的安全电子印章应用软件,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发放的安全电子印章只能用于授权的和合法的目的,否则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用户应当妥善保管国信安全电子印章、印章PIN码和印章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持章人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他人知道、盗用、冒用国信安全电子印章、印章PIN码和印章密码时,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不承担责任。 七、如发生安全电子印章、印章PIN码和印章密码泄漏、丢失,或者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安全电子印章时,用户应当立即到原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授权的安全电子印章受理机构申请冻结使用或撤销该安全电子印章,相关手续遵循受理机构的规定。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收到受理机构的撤销申请后,应在24小时之内撤销该用户的安全电子印章。在国信安全电子印章受理机构提交撤销申请之后的24小时内,该安全电子印章造成的损失,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不承担责任。 八、随着技术的进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有权要求用户更换国信安全电子印章中的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数字证书更换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更换。因用户逾期没有更换数字证书而引起的后果,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不承担责任。 九、国信安全电子印章中的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自用户申请之日起计算。用户必须在安全电子证书到期之前及时向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授权的安全电子印章受理机构交付年费。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对过期安全电子印章数字证书不负任何责任。 十、使用国信安全电子印章的用户有按期缴纳国信安全电子印章数字证书服务费的义务。 十一、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暂停、终止部分或全部安全电子印章服务,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对于下列情况之一,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将废止所签发的安全电子印章: 1.用户申请国信安全电子印章时,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2.用户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国信安全电子印章数字证书服务费用; 3.用户未履行本责任书约定的义务; 4.用户要求作废国信安全电子印章; 5.用户主体消亡; 6.用户国信安全电子印章中的相关信息变更; 7.用户变更国信安全电子印章的用途; 8.其他情况。这些情况可以是因法律或法规的要求,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采取的作废措施。 十三、使用国信安全电子印章引起争议时的解决: 1.争议解决的通知:当争议发生时,在采取任何解决途径之前,用户应首先通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及其授权的安全电子印章受理机构。 2.争议解决的方式:如果争议在最初通知10个工作日内未被解决,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将召集由3名安全认证专家组成的专家小组。该小组以协助解决争议为目的,收集相关事实。专家小组应在接到争议后21个工作日内(除非当事人同意将此段时限延长至一特定时段)完成建议并向当事人传达。专家小组的建议对当事人无约束力。 3.正式争议解决:在专家小组提出建议后,或未能在时限内提出建议,当事人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本责任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十五、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有权对责任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责任书将公布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网站www.stateca.gov.cn。如用户在公布修订的1个月后继续使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提供的安全电子印章服务,即表明同意接受此等修订的约束。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数字证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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